路得记第三章

路3:1- 5 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Q, 路德和她婆婆一步一步接近波阿斯,显得太有心机,特别是捡完麦穗还故意去睡在波阿斯脚边,有点故意勾引别人,没尊严.是这样吗?

这一幕对现代的人看来,可能有点怪异,但在当时的风俗来说,却是十分合情理的。

拿俄米的方法是十分纯洁的,跟希伯来人的风俗和摩西的律法吻合;申命记说:「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二十五5~6)

  拿俄米遣路得去见波阿斯,要他为他的族兄以利米勒立嗣,这是按着希伯来人的律法而行的,同时也为路得寻找安身之所。我们从波阿斯庄严的说话(三10~13),就知道他是充份了解的。

  我们特别留意波阿斯和路得怎样用「亲属」这一个词。路得说:「你是我一个至近的亲属」,波阿斯就说:「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这个「亲属」,在希伯来人有关亲属的或远亲的律例,十分值得留意,那些律法在利未记二十五章,民数记三十五章,申命记十九和二十五章,均有详细叙述,简言之,作亲属的有四种义务:

  (1) 他的兄弟若因贫穷而变卖了田地,或卖身为奴,作亲属的要为他赎出。

  (2)他的兄弟若身受人害,作亲属的要为他复仇。

  (3)他的兄弟若膝下犹虚而离世,作亲属的要与他妻子同房,生子作他的后嗣。

出23:29-30 我不在一年之內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恐怕地成為荒涼,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我要漸漸地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等到你的人數加多,承受那地為業。(只有人才才能承受产业)

  很明显的,这些律例的用意,无非是保存以色列人,免受减族的危险。作亲属的资格,一定是要至亲,若至亲不在或不肯,则由近及远的推下去。每一个至亲的都是亲属的成员,当然,最亲的一个应先履行义务。

  明白了希伯来人亲属的条例,才能充份了解第三章的背景.

从现在的眼光看是有点不可思议而已;无论如何,当路得轻轻爬进波阿斯的脚下,用他的外袍(中译作[被])盖着躺下,她只是按着当时的法律而作出合理的要求而已。」当路得说:「求你用你的衣襟遮盖我」.

拿俄米告訴路得按以色列的習俗和律法行事。那時僕人睡在他主人的腳下,甚至共用被子是常有的事。通過遵守這項習俗,路得告知波阿斯可以成為她的至近親屬,這樣,波阿斯就可以找另外的親屬,或是他本人娶路得為妻。這是家族的內務,不帶有任何浪漫情調。但在故事的結尾,路得與波阿斯彼此間那種無私而深厚的愛慕之情卻演變成了一部美丽的浪漫故事。

1⃣️,如果從親屬的義務來看,赎地、赎人,留名,可以說是尋求幫助,保護,供應.(波阿斯有選擇的權利.)

2⃣️,波阿斯明白她只是要求保护。同时按当时的风俗,在婚礼中新郎要用他的外袍盖在新娘的头上,表示一生一世要保护她。 

路得是躺在波阿斯的腳下,這是奴僕的地位,並不是懷裏,表示願意順服在波阿斯的權柄之下. 

这就是当时的情形:波阿斯惊醒后,发现路得躺在那里,起初是有点愕然的,但听到路得所说之后,他立刻了解到路得的情况,而且十分欣赏及同情她;我们看到十三节,波阿斯回路得的话中,看出他不但十分尊重路得,而且也表明他是一个可敬的人。

波阿斯当晚为什么没有答应路得所求的——

   (1)他年纪比路得大许多。

   (2)他不是路得的至亲。

  波阿斯脑中可能还有第三个问题,那就是若要履行亲属的义务,对象可能是他兄弟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虽然她既差路得来,就表明她是愿意让路得承受那权利。

  波阿斯把「六簸箕大麦」给路得带回家,就等于告诉拿俄米他是必会立刻办妥这件事,绝不耽延。

波阿斯與路得之間是神聖之愛,遵守律法的愛,到最後發展為男女之愛.

Q,既是按律法而行,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在晚上呢?

这些律法规定是义务,并非不这样行就犯罪,第四章那个至近的亲属就可看出.但如果不这样做在道德上是为以色列人所不齿的,是一件羞辱的事.拿俄米这样做,是为了保全波阿斯的名声.

拿俄米没有拿着律法条规去逼波阿斯,而是选择尊重波阿期的选择,并对波阿斯有信心,相信他是一位敬虔人,会担起这个义务.她和路得甘愿去冒险.

3:1-2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路得所注意的是「拾取麥穗」(21節),拿俄米所注意的卻是「親族」(20節)和「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22節)·路得領受了供應的祝福,同伴之間彼此相愛的祝福,但拿俄米要路得去得到更大的祝福,得到祝福的源頭,祝福的主

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安身之處」:與 得 1:9「平安」同字根,都是「歸宿」的意思。也暗示要幫路得找新丈夫。拿俄米為路得尋找安息

●「沐浴抹膏,換上衣服」:除去污秽的意思撒下 12:20 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屬靈意義:「沐浴」代表願意面對自己的罪、認罪。約翰一書裡面講到:「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

抹膏」的意思是「被聖靈分別為聖」。

換上衣服」指「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心意更新而變化,願意用新的模式去過生活」

拿俄米應該是要路得結束守寡的身份,準備追求自己的新人生。 撒下 14:1-2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知道王心裏想念押沙龍,就打發人往提哥亞去,從那裏叫了一個聰明的婦人來,對她說:「請你假裝居喪的,穿上孝衣,不要用膏抹身,要裝作為死者許久悲哀的婦人;

說明守寡的婦人不抹膏,穿寡婦的衣裳

 創 38:14,她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19 她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不讓波阿斯認出:部分學者說因為路得是穿 着新娘的服飾,給人看見便會揭露她的用意。大部分學者 則相信她躲藏是靜待時機,與莊重無關。

3:4 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卧在那裡:這種行為若不經深思熟慮,就容易被誤認為與妓女無異,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無論如何這隻是路得要求波阿斯履行贖回產業者的義務。

3:4 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躺臥在腳旁:站在對的位置,必蒙引導·

1-5 作為一位異鄉人,路得可能會認為拿俄米的建議太古怪。但因為她深知拿俄米善良、可信,且有道義,則毫不猶豫地照着她的吩咐去做。即使拿俄米的計劃全然出自以色列的習俗,但對出身外邦的年輕女子路得而言,履行此計劃會令她感到為難且有很大的風險,甚至可能會被拒絕,被藐视⋯雖然如此,路得卻毫無怨言地順服了婆婆的話。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 12:2 和合本)

**我們也當學會如此順服神的態度。人的理性不能看穿神的智慧,因此,基督徒首先要憑着信心順服神,只有這樣,才能進入神寶貴的恩典之中

一一一一一一

3:6-7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

伯利恆位於山脊上,地勢比打麥場高,所以路得要「下到場上」。

心裏歡暢:你使我心裏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篇 4:7 和合本)

7,睡在麥堆旁邊 :禾場是社群公用的設施,所以除了 波阿斯以外,還有其他人在此簸麥。每人在禾場都有傳統 的一隅,每人在慶典過後都睡在自己的麥堆旁邊,看守到 早上可以搬運回家為止。

3:8-9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我是你的婢女路得;2:13 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

从毫无关系,完全没有攻效的外人,因蒙了恩惠,甘心顺服,愿进到家中,成为一个婢女,服事主.

這一種女僕社會地位稍高,可以被自由人娶為妻或妾。

衣襟」:與2:12「翅膀」同字根,意思上互相呼應。衣襟遮蓋與翅膀陰下的意思相同·保護,幫助,供應的意思.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9節),意思就是求婚.結十六8: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

(2:12),而路得則說,「求你用你的翅膀遮蓋我」,「神的翅膀」正顯明在祂所使用的器皿波阿斯身上。

路得之所求 :路得所用的詞句在其他地方含有文 定和婚姻的意思。下一節波阿斯的回應也清楚證實她所求 的是婚姻。這與拿俄米的意思有一些出入.超出了拿俄米的吩咐.

親族]及[至近的親屬」(9節)原文是「至近的救贖者」(英文ESV譯本),包括「兄弟,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利二十五48-49)。「至近的親屬」有權贖回弟兄的產業(利二十五25),並且娶無後弟兄的遺孀為妻,所生的長子歸在弟兄的名下。

拿俄米讓路得找波阿斯,原文使用的是普通的「親族」(2節),並不是「至近的親屬 」這個專門用語,拿俄米表達的應該是「能照顧我的親屬」之意,並沒有期望波阿斯按照「至近的親屬」的方式娶路得(申二十五5-10),如果這是波阿斯的義務,拿俄米就不需要這麼麻煩,

如果路得只是為自己着想,她可以照着拿俄米的吩咐,直接求波阿斯的幫助,但她特別提到「至近的親屬」,表明她是求波阿斯以「至近的親屬」的身分來娶她,這樣,波阿斯就需要付出代價,贖買路得前夫的產業,並且所生的長子歸於她前夫家族的名下。

林前13:5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路得的請求完全沒有在自己的里面,承認自己的卑微,願意順服,尋求幫助,保護,并要按神律法中為死人留後裔.

創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路得關心神的律法,神的心意.

應用:你有沒有屬靈的後代,有沒有與基督聯合,你是先求神的國,神的義嗎?

国就是权柄,治理的范围,神的国就是神权统管的所在 一 教会。

神的义:神的标准,神的圣洁,公义,完全⋯

3:10-11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着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原文是「你後來的恩慈比以前的更大」。

路得「先前」(10節)的恩,指孝順她的婆婆;「末后的恩」(10節),指願意嫁給年長的波阿斯,為前夫的家族留後。路得的求婚並非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因為愛她的婆婆,想給婆婆一家存留後代。

其意義是路得現在對以利米勒家族的恩慈比以前更大。大概路得說「至近的親屬」使波阿斯認定路得是要為以利米勒家族留後。事實上波阿斯與路得都沒有這個「義務」,可能路得、拿俄米也沒有這個意思,但是波阿斯是打算這樣做了。

*恩:给出祝福的,而非被祝福,被祝福只是一个管道,而非目地.

●「少年人….沒有跟從」:表示路得並不一定非嫁給波阿斯不可。

三个祝福:

1,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

(箴言 10:22 和合本)

真正的祝福之源是 一 耶和华

2現在不要懼怕,(怕別人看到嘲笑,怕波阿斯誤會她,拒絕她,其他人會唾弃她,甚至對未來的無助而心生害怕⋯)

不要怕(最偉大的屬靈人,都會怕,但神說不要怕

希2:15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創15:1 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

創26: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創46:3 神說:「我是神,就是你父親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裏成為大族。

出14:13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因為,你們今天所看見的埃及人必永遠不再看見了。

書8:1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你起來,率領一切兵丁上艾城去,我已經把艾城的王和他的民、他的城,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裏。

太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路1:13 天使對他說:「撒迦利亞,不要害怕,因為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你的妻子伊利莎白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

可5:36 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

3,凡你所說的,我必照着行 /

約14:13- 14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

“凡你所說的”和 “奉我的名”,是在神的心意中求的意思,按神心意求.波阿斯充分肯定路得的敬虔,體貼神心意.路得按神律法去求,波阿斯應許一定照律法去行.

一一一一一一

3:12-13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路得所渴望的這種安排有點複雜,因為波阿斯並不是以利米勒的至近親屬。按照律法,波阿斯必須等待那位「更近」(12節)的親屬放棄了自己「親屬的本分」(13節),然後才能照着路得所要求的方式去娶路得。波阿斯可以看出是喜欢路得,肯定路得,并敬重路得的.他本来可以直接娶路得,而不是作为「至近的亲属」(12节)来娶她。但他却尊重路得的要求,甘心付出代价,按路得要求的方式「照着行」(11节)。

波阿斯与路得之间神圣之爱,遵守神律法的做法,而没有按男女之爱来解决问题.先求神的国,神的义,把神放在前面.

我指着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双重的保证.

民30:2 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仿佛看到主的桌子,饼杯的提醒,再次的保证(供参考)

你只管躺到天亮:为路得着想,治安的关系,在当时的情况下,女子深夜回家可能会有危险.波阿期愿意冒险.不求自己的益处.

3:14 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

路得的顺服,这一夜路得应是十分警醒,也是漫长的一夜.路得在人彼此不能辩认的时候就起来,因为这是波阿期的吩咐,尊重,顺服.(可否用娱论压力?)

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波阿斯的智慧,他们虽然清白,也不要让人有质疑的地方.保全好名声,好见证.

3:11 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這是被稱為,顯然是生命的見證.

賢德與才德是一個詞(箴31: 10-12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着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丈夫心裏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25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27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28-29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

希伯來聖經箴言后是路得記,彷彿在用路得來詮釋何為才德.這樣的女子是值得被愛的.

Q:基督徒只要有清洁的心,无愧的良心,无偽的信心就好,别人怎么看待我们,名声如何這些不重要,我们只向神交帐,審判我們的也唯有神?

太5:13- 16「你們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赛43:10 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

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在我以後也必沒有。

3:15 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六簸箕」:原文是「六个单位」,比较可能是「六细亚」,就是两伊法,大约是四十公斤

六簸箕大麥,是路得力量所能的多了,扛在肩上.之前路得跟在後面拾麥穗,和這裡撮了,是鮮明的對比.

路6: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

瑪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3:16-18 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空手」:原文与 得 1:21拿俄米提及自己「空空的」回来一样。拿俄米说她空手回伯利恒. 但是上帝却透过波阿斯让路得没有空手回去见拿俄米。伏笔:表明拿俄米徒勞、虛空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女兒啊,怎麼樣了? 3:16 到她婆婆那裡,婆婆就問:“我女兒,怎樣了?”路得就把那人對她所作的一切都告訴了婆婆,

And when she came to her mother in law, she said, Who art thou, my daughter? 

你是誰?是那個毫無指望的寡婦,還是充滿盼望的人了?是否有新的開始了?

拿俄米示意路得,波阿斯将会立刻去办理他所许诺的事。显然,他是一位被誉为能守诺言、并尽责到底的人。拿俄米似乎对波阿斯的性格很熟悉,所以要路得安心的等待消息。

诗37:5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

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只管安坐等候:sat still  安息

賽30:15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

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

路6:5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希4:9-11  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

一位犹太拉比说了一句名言: 不是犹太人守住了安息日,而是安息日守住了犹太人。

安息日:敬拜,赞美,享受神

路得是在主里得享安息很好的榜样,做一切该做的,遇见一切神所预备的,结果交给神,等候神成就大事.

神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帶我們進入祂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