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这些事以后,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又向门徒显现。他怎样显现记在下面:有西门·彼得和称为低土马的多马,并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业,还有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又有两个门徒,都在一处。西门·彼得对他们说:“我打鱼去。”他们说:“我们也和你同去。”他们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并没有打着什么。天将亮的时候,耶稣站在岸上,门徒却不知道是耶稣。耶稣就对他们说:“小子!你们有吃的没有?”他们回答说:“没有。” 约翰福音 21: 1-5 第二十一章是约翰福音的附篇,是使徒约翰在他的福音书著成以後,特意补续的。约翰福音到二十章已经全部完结,廿一章好像一个新的开始。除非这一章有特别重要的信息,否则不会把它加添在这裏。 本章有叁个重点:第一、记载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加利利海)显现与祂所行的神蹟;第二、显明耶稣怎样振奋使徒彼得因叁次不认主而带来的沮丧(15-17节);第叁、更正门徒论及约翰不死之谬误传言(18-23节)。 约翰福音信息的分段,不是以时间长短来分,而是以「这事以後」(如约翰福音19:28) 或「这些事以後」(1节) 来划分 。因此,约翰用「这些事以後」(1节) 来开始二十一章,是要表明接下来所记载的耶稣显现,与之前的显现其意义是不同的。有什麽不同呢?耶稣起先在犹太地向门徒显现,是要消解门徒的疑惑,使他们确实知道主果真复活了;後来在加利利地及犹太地的显现,则是要栽培他们,对他们讲解神国的事 (使徒行传1:3),交代他们作祂的事工。 约翰福音第二十一章的第一句「看得见的说话」,是彼得说的「我打鱼去」(3节)。但这句话背後所隐含的「看不见的说话」,是值得你我反复深思的问题。我们要把握住它的气氛,方能明白这段经文所表现的意义。 我们先来看看这一群人,他们的情况如何呢?让我们设身处地想想:尽管复活的主叁番两次地显现在他们面前,但十字架的悲剧和他们的失败表现,却仍紧紧揪著他们的心,又怎能立刻就一笔勾销?不错,他们的主是复活了、得胜了,但这与门徒何干?门徒中稍有良心的,都问心有愧:「主是复活了、得胜了,但在主受苦受难的时候,我们作过什麽呢?在最後晚餐争论谁为大?在客西马尼园呼呼入睡?主被捕时弃主逃命?叁次不认主?躲在楼房上怕得要死?…… 连作犹太议士的约瑟和尼哥底母都比我们勇敢,因为他们去领主的遗体;就连弱质纤纤的妇女都比我们爱主,第一时间去到主的坟墓……」 只有不知羞耻的人,才会以为「主得胜」就等於「自己得胜」。主耶稣的复活虽令人惊喜,但却更深刻、更不留馀地地反映出门徒的一败塗地和一无是处。 现在,他们照著主的吩咐到了加利利,然而,他们到了加利利後,却未得到进一步的指示。他们本已问心有愧,不知该如何面对复活的主,该如何向祂解释自己的临阵脱逃和弃主求生;此时,他们在加利利等待,但始终不见主的踪影,看似无边等待的情况,更使他们的心情雪上加霜。他们心裏隐隐地觉得,没有希望了。「罢了,不如归去!」这是一个极度愧疚和自责的人,最常采取的方式,把一切的不如意都抛弃,重新回到最熟悉的事物上面寻求寄託。 於是彼得无奈地说:「我打鱼去」,其他门徒也附和说:「我们也和你同去」(3节),他们口中说的是「打鱼去」,其实反映的却是『自暴自弃』的心理:「算了吧,一切都完了,就当结束了,把所有发生过的事都抛诸脑後,重新再来吧!」他们没有安息,而想要以最熟悉的工作求得解脱,可是他们并没有得著解脱;相反的,他们产生了另一种新的烦躁,因为他们一事无成 (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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