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耶稣用一句话来总结祂对律法精神的诠释:「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完全』就是完美毫无瑕疵,按希腊文的意思,一件东西倘若完成了它被造的目的,就称为『完全』。 所以一个人倘若成全了他受造的目的,他就是『完全』。那麽,人受造的目的是甚麽呢?在圣经裏有明确的指示:「神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纪1:26)。人受造是为要有神的形像和样式,要具有神的一切美善,有慈爱、公义、圣洁的本质。这也是耶稣给我们行事为人所定的标准,是过去登山宝训的实现,也是我们一生所要追求的目标。我们可能无法达到完全的地步,但重要的是,我们是不是在追求的路上?
回顾过去一週所读的经文,耶稣定义了什麽是「胜於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马太福音5:20)。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只是按著律法的明文规定行事的义,神的义却超乎这一切,因为神是鉴察人的内心 (参历代志上28:9;箴言16:2;路加福音16:15),连那些隐藏的不良的动机,在祂面前也无所遁形。这就是神所定的进天国的标準。
主耶稣对我们的要求多麽高,竟要我们的完全(完美)像天父的完全一样,我怎麽可能做得到?不必害怕,主既吩咐我们追求完全,就必定会帮助我们。主看重的是一颗「愿作的心」(哥林多後书8:12),只要我们愿意,祂会带领我们一生朝著「完全」的目标前进。
耶稣说祂靠著天父才能做事(参约翰福音5:19),这是主给我们的一条钥匙,可以开启活出「天国的义」的门,要诀就是「效法基督」(哥林多前书11:1)。我们要多多默想主耶稣的生平事蹟和言行,不断加深对耶稣的认识,并不断提高心灵品格完美的标準,让耶稣住在我们心裏,掌管我们的行事为人 (约翰福音15:5)。也就是说,凡主耶稣靠著神所能作到的,我们靠著主的帮助也同样能作到。
每一个信主悔改,蒙恩得救,获得属灵生命的神的儿女,都应该是开始追求完全的人。如果一个人不肯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一样。耶稣的要求固然极高,但是换个角度想,这岂不是说明主耶稣祂无限地爱我们、宝贵我们、看重我们吗?就是因为祂希望我们今生活得有意义,在将来还要带我们到天上去,在永生中和祂同享荣耀。祂是如此深爱我们,因此才对我们的心灵品格提出如此高的要求。祂对我们的要求越高,也就是祂越爱我们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