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亚那见盘问耶稣不得要领,遂将他押解到其女婿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在此处,公会早已恭候耶稣莅临多时 (57节)。当时约为凌晨叁点钟。罗马虽然管辖以色列,仍让犹太人处理宗教事务和一般民事纠纷。这个管理机关称为「公会」,由七十一位以色列宗教领袖 (文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民间长老) 组成。大祭司是主席。审讯的最低法定人数是二十叁人。犹太人本是在圣殿的东院召开会议,而鲜在祭司家里,亦非在晚上。据犹太人传统,死刑之罪不能在晚上开审,亦需待事发後二日才能审判,更不能在安息日或节期中进行。按律法,审讯要在白天举行,不能拖延至夜晚,以免为了仓促了结案件而对被告不公平;刑事案件的判决时常是过了一夜才宣告,这样做法官的可能还会有慈悲怜悯之心,不会过於严厉。控方要有至少两个独立见證人的證明,他们事前要受到警告,若作假见證,就会被处死刑。
审讯的正当过程应该是,除非控方能提出被告犯罪的證据,不然被告无须答辩。但耶稣在公会是怎样受审呢?这是在半夜进行﹔在夜裏宣告判词﹔有独立的见證人吗?没有,而且还是假见證 (60-61节),见證人的供词不但没有实据,也彼此不相合 (马可福音14:56,59)。更糟的是法官自己寻找假见證控告耶稣,要治死他。程序对吗?完全不对。公会本应公平正直,然而在处理耶稣的审讯中,他们极不公正,甚至要捏造谎话来诬告耶稣。耶稣受审的整个过程是如此荒谬,就是对法律外行的人也看出不公正和不义。由於公会急著要除灭耶稣,就很明显地违反了他们自己的规则。
他们终於找到一样罪名,乃是耶稣曾说祂要拆毁圣殿,并要在叁天内把它重建起来 (约翰福音2:18-21,参3/11灵修)。很明显这个罪名歪曲了耶稣的话。我们曾看到祂正确地豫言圣殿的毁灭,这句话竟被歪曲为祂要毁灭圣殿。从耶稣所经过的这一切,我们还是看到了祂威严尊贵的态度。祂从未受挫,从未被击败。祂对著控告祂的见證人 (假见證),默默无声,甚麽都不回答。祂默不作声,是因为祂完全明白,他们说谎的目的是甚麽,所以祂的申辩全无用处。这些人早已定规好,要置祂於死地。他们先预定了这样的目标,才作审判,那麽回答还有甚麽用呢?
接著,大祭司对祂提出最重要的问题:「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63节),「我指著永生神」是叫人起誓前的法定用语,出自利未记5:1:「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或译: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證,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大祭司用律法的规定来强迫耶稣一定要回答他的问题。这样的说法和措词,是当时的希伯来人非常熟悉的。这个问题同时也显示出大祭司非常熟悉摩西五经,这真是何等讽刺的一件事!
这是耶稣受审过程中最重要的一刻。我们也可以说整个宇宙都在屏息凝神,等待著耶稣的答案。如果耶稣说:『不是』,试炼就过去;也没有人能够成功控告祂;但是,如果祂说:『是的』,等於祂自己签署了死亡證书;只要一个简单的『是』字,就可以使十字架完全不可避免地临到。当大祭司问耶稣,你这个来自加利利乡下的拿撒勒人,你就是那位弥赛亚吗?他心中所想到的弥赛亚,正是诗篇2篇裏面所描绘的,那位受膏坐权能宝座的圣子,执掌万有的神的儿子,大有威严能力的那一位。而耶稣的回答是个双重的回答。对於大祭司所问的问题,耶稣说:「你说的是」(64节上),祂之前保持缄默,但是等到要在誓言之下回答有关祂身分的问题,祂立刻肯定的说,祂正是大祭司所说的基督,是神的儿子。
不但如此,耶稣更加上一句比大祭司在问题中所示意的更令人震惊的事:「然而我告诉你们,後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著天上的云降临」(64节下)。耶稣的意思是,你问我是不是神的儿子、弥赛亚?我是!你不相信?让我提醒你经上另一处弥赛亚的预言,说到人子来到亘古常在者的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和国度 (但以理书7:13-14)。我就是人子。即使你不相信它是事实,你却要眼见到它的显出。现在你要我以誓言宣告。我宣告了,你的表情说出你的不信。然而,从今以後,但以理在异象中所看见的人子,将要升到权能的宝座上,你将要亲眼看见。不但如此,将来我要坐在权能者的右边再度降临,而你们都要接受我的审判!
人们对耶稣的辱骂和诬告,祂一言不答,但人一接触到『祂是谁』的时候,祂却为真理作了那美好的见證。主耶稣在地上走过一段不平常的道路,以人看来,祂是失败且毫无所得,但是今天祂已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并且祂就要驾著天上的云降临。讚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