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灵修之旅-第224天

路加福音 11:33-36 “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路加福音 11:33-36 一一一一一 南方女王和尼尼微人,在犹太人眼中都是不蒙神怜悯的”外邦人”,但是神的话一光照他们,他们都接受了。「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臺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33节),这话是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所说的神蹟是隐藏的,从来没有人特为隐藏光而点灯,我所说的神蹟,也是人人都可以知道的!」主屡次在不同的场合引用这「点灯」的比喻 (参马太福音5:15;马可福音4:21;路加福音8:16-17) 来提醒犹太人,他们所求的其实是明明可见的,只是他们的心眼瞎了,因而视若无睹。神让主耶稣作世界的光,正如人点灯是要照明进来的人,使他们得见亮光。神既不是把光放在遮蔽的地方,而是明明的放在人的眼前,能不能接受光照,问题全发生在人的身上。人若是摀住眼睛, 他虽在极强烈的光中,仍是把自己留在黑暗中,看不到真相。 人必须活在「真光」里,心里面的光才不会黑暗。「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裏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34-36节)。耶稣这句话是用人看得见的身体器官来解释看不见的属灵真理。从身体上看,眼睛叫全身光明,如果眼睛健康,人就能看见光;但如果眼睛生病,或瞎了,光便不能进去;在属灵上也相同,如果一个人心灵的眼睛明亮,诚心要知道耶稣是否神所立的基督,神必会向他启示,但如果他心灵的眼睛昏暗,就是心里刚硬,因著自己的骄傲,偏执於人为的知识学问和属地的智慧,而拒绝神的光照,那麽他裏头必是黑暗无光的景况。听耶稣说话的法利赛人和文士,自以为非常聪明,他们以为自己全身光明;但主耶稣警告他们要注意,在他们里头的光事实上是黑暗了。他们自己假装的智慧和优越感使他们远离祂,也远离了救恩。 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眼睛看不见,而是有眼睛却看不见 (参约翰福音9:39-41)。有些人看到宇宙万物的奇妙存在,却看不到宇宙万物背後的创造主;看见天理昭昭,却领悟不到把辨别是非善恶放在人心中的真神。眼睛是身体的灯,灯一亮全身就光明,才能看清楚,看得远,看得透。属灵的眼睛,就是人内心的眼睛,需要主耶稣来亲自打开。当祂打开了,全身就光明,不再被黑暗笼罩,也不会再活在黑暗裏,而看不清生命的目标和生命的价值。心灵眼睛若明亮,就会对準生命的焦点,活出生命的真正意义。因为肉体眼睛的看见是暂时,唯有灵裏的看见才是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