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灵修之旅-第234天

经文:  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他。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 神。”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 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他自称是 神的儿子,你们还向他说‘你说僭妄的话’吗?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他们又要拿他,他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 约翰福音 10:30-39 犹太人要耶稣「明明的告诉他们」(24节),祂究竟是不是基督?耶稣现在真的「明明的告诉他们」:「我与父原为一」(30节)。这是个极其重大的宣告.这里的”一”字非常重要,希腊文原文是中性的词,也就是说,耶稣和父神不是一个人(one person),而是本体或本质的“一”, 拉丁文是 Substantia,希腊文是 homoousios,就是独一,不可分割的质性。这是绝对的奥秘,没有人能够真正明白「本质的合一」这句话究竟是甚麽意思;然而我们都懂得「心与心合一」的意思:耶稣与父神的合一是由於全备的爱和全备的顺服而成的;祂与神合一,由於祂全然爱神,也完全顺服神的命令。 为什麽耶稣不乾脆直说:「我就是基督」就好了,却要说:「我与父原为一」呢?因为耶稣知道人心中最深的意念,当犹太人问:「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其实他们心裏想的是:我们一直在等候弥赛亚,等候祂来打倒罗马政权,使我们恢复原来的权利与地位;你若是那弥赛亚,就明明的告诉我们吧。所以耶稣不直接回答他们的问题,祂的回答远超过他们所想的,不但涵盖了弥赛亚职分的思想,更且纠正他们一厢情愿的对弥赛亚的错觉,而声明祂在本质上与神是一致的。 然而,耶稣这句话却立时引起犹太人的愤怒,要拿石头打死祂 (31节)。他们拿起石头,表示他们完全明白耶稣话中的意思。一直以来,他们都明白耶稣的话,只是他们不愿接受,因他们深陷在律法字句的死胡同裏无法脱身。在颁给犹太人的十诫中,神说:「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他们就紧紧守住这字句,结果他们心思中只有「数字」上的一,而没有「合一」的一,他们对独一真神的认识中,是没有「合一」的成分在其中的。因此,耶稣说他与父原为一,在犹太人听来这简直是亵渎。律法规定:「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利未记24:16),所以他们準备用石头打死耶稣。但他们也当知道,在《创世纪1:1,26-27》裏的「神」(Elohim),就是”独一”而包含”複数”的内容的。只是他们拘泥在字句上,因而没有办法接受主耶稣的宣告,信心也就不能出来了。不在「信心」裏去看神的作为,一定不可能看见神的儿子,这是无法变更的事实,更是对我们每个人的提醒。 面对怀著敌意的犹太人,耶稣提醒他们三件事: 第一、祂整天都在做善事,赶鬼医病,安慰忧伤的人,祂的行为都充满了来自神的能力和美善 (32节)。 第二、祂引诗篇八十二篇第六节的话:「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 耶稣以犹太辩论的一种方法 (以小證大) 演绎自己的论点:如果圣经尚且以「神」称呼子民,何况那为父神所分别为圣、受差遣的神的儿子呢 (34-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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