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灵修之旅-第42天
经文: 他父母看见就很希奇。他母亲对他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 (或译: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裏吗)?」 路加福音 2:48-49 从过去两天的经文,我们可以感觉到,作者路加一方面想指出耶稣好似一般小孩子一样,很正常、很健康的成长。但另一方面,他又想让读者知道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就是这位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却是与众不同的,因为祂对自己与天父的关系,有著超乎常人的了解与认知。这个事实充分展现在今天的经文中。当时希律王新建的圣殿精美华丽,慑人心魄,其他的成年男孩可能对这麽雄伟的圣殿感到兴奋,而耶稣所感受的,却比这一切更深——祂感到「这是我父的家」(49节,另译)。对祂来说,成为「律法之子」不仅是意味著与神的律法发生关系,同时祂也开始领悟祂是神的儿子,神是祂的父。祂不只是在外表上有了与神律法的关係,而是在心灵裏面有了与这位赐下律法的神——祂的父——的关系。这关係不但包含了对神敬畏的心,而且是爱神的心。对祂来说,圣殿不仅是金银宝石,圣殿是父家,是父所居住之处,也该是子的居所。 祂说:「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新译国际版圣经,把这节经文译作「我必须在我父的家裏。」这些译文意思都是说「我必须忙神的事。」有些译本作「我必须在神的家中。」所以严格说起来,父的事就是祂的家。这不正是我们的天父所忙著要作的事吗?从起初祂就想为自己和人类建造房子,祂要住在人中间,那就是祂的家,也是你的家;这就是神要作的,也是祂的事。只可惜亚当犯罪,但这并没有更改父的心意。 神要建造房屋,为祂自己也是为你。但这家并不是用物质盖的房子,而是属灵的房屋。雅各离家逃亡的时候,神遇见他。他当时不容於他父亲的家,只好逃命,可是神不放过他,在旷野遇见他,应许为他建立家室,他就应许神要为祂作殿,神把他改变成以色列。 神把以色列民拯救出了埃及,就把他们带到西乃山,向他们启示祂的心意,祂要住在他们中间,要把会幕建造起来。这只是预表,是个影儿而已。 所罗门建造殿,也不过是影子。事实上父的心真要作的是甚麽?子在地上的时候,祂心中要作的是甚麽?祂说:「我要建造我的教会,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祂。」亚伯拉罕仰望那有根基的城,这是神所建造的。 甚麽是父的事呢?父的事是与殿有关,是与祂的家有关。我们若能因信,并且把在基督耶稣裏因信而有的胆量坚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 甚麽是父的事?父的事就是要我们都有份在神的家的建造。我们都是这家的一份子,而且都要为家的建造尽力。我们有没有想过:当我们与其他基督徒一起聚会的时候,我们不仅是参加聚会,并且是一同被建造成为教会。这是大有分别。许多人去礼拜堂,那不过是个物质的房子。但若我们聚集,在爱中一起被建造成为教会,那我们就是作父的事。不管我是在学校,或在家中,或在办公室,或在福音工场,不管我在哪里,也无论在作甚麽,应当记著:当以父的家为念。我现在所作的,有没有为神家的建造付出甚麽?我所作的、所说的、所想的,或我的态度,这些有助於神家的建造吗,还是有损神的家?我们有否以父的事为念?愿主帮助我们。 (摘录自《使我认识祂——荣美基督的一生》页48-50,王国显著,王梁素雅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