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很久以前就有人问:为什麽要有四本福音书?早期教父俄利根 (Origen) 曾对此问题作如下的回答:我们所有的,并非四个福音,而是四层的福音。其意义乃是:为了帮助我们明白主耶稣和祂的使命,每一位福音书作者在圣灵的感动下,分别写出了启示的某一方面。因此我们不能对它们的价值作甚麽样的比较。每一本书都有其本身清楚的启示。然而一般都公认,约翰福音所带给我们的,乃是对主的最终启示。
约翰福音的作者是使徒约翰,他在福音书中从来不提自己的名字,只说是「主所爱的门徒」。他写福音书时,年事已高,距当年跟随主耶稣的日子有将近六十年之遥了。岁月悠悠,年华老矣,却抹不掉记忆中与耶稣同在一起那段奇妙的叁年半时光。圣灵提醒他 (14:26,参11/14灵修),回忆起那些群众拥挤的日子,以及那段奇妙日子裏所发生的事情;圣灵又引导他再从这些事情裏选择一些神蹟,按照一个非常确定的目的,把它们组合在这本难得的著作中。所以他说:「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蹟,没有记在这书上」(20节)。
约翰在写福音书的时候,他所用的「神蹟」一词,与其他福音书所用的,是不一样的字。其他福音书是用「Miracle (神蹟)」、「Wonder (奇事)」这些字,惟有约翰福音用了另外一个字:「Sign」。Sign是『记号』,亦可作『兆头』。意思就是说,你看到「神蹟」,就像看到了「记号」,把你引到行这些神蹟的神那裏。约翰福音从来不是要强调神蹟,而是强调当我们看到这些神蹟发生的时候,就晓得它的後面是神。约翰在这裏特别提到,主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蹟,只是没有记在这书上。这表示福音书并未将主耶稣的生平事蹟留下完整的记录,只是记载其中一部份、或只将比较重要的部份记录下来而已。不是所有耶稣行过的神蹟,都记在约翰福音裏,圣灵选了最合祂目的的,记了在本福音书裏。
在约翰福音中,从头到尾约翰一直要我们面对这位成了肉身的耶稣,正像当初人所认识的耶稣。他的眼睛一直是在耶稣身上,正如在祂肉身的日子被人注意一般。这本书被公认是说到主耶稣的「神性」的福音书,但是这本福音书比其他福音书更令我们注意到耶稣的「人性」。约翰福音所记载的耶稣,真实到让我们觉得能够触摸到祂、能够靠近这个「人」,约翰始终绝不让我们的注意力离开这个「人」。 但是在祂裏面的,不只是一个「人」,「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21节上)。
他写此书的第一个目的,乃是要證明耶稣是『基督』。那是主耶稣在巴勒斯坦服事的年间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人们不断猜疑:「他是基督麽?」(10:24,参8/21灵修)。这个问题使人意见分歧,有的人说是,有的人说不是。现在约翰肯定地说,我已记录了这些「Sign 记号」,是要向你们證明,并要你们相信:耶稣就是基督。此外,他还要人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基督」这称呼是指著祂的职位说的。而「神的儿子」则是指著祂的身分说的。约翰忆起他自己曾注目的是人的眼睛,触摸到的是人手的感觉,他曾把头埋入耶稣的怀中,感觉著祂的心跳。不错,他经历了这一切,但他收集了一些「记号」,能證实一个最深邃的事实,就是这位耶稣是神的儿子,并不是神的一个儿子,乃是神的这个儿子!
證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的目的是「叫你们信了衪,就可以因衪的名得生命」(21节下)。使徒约翰是耶稣最亲密的门徒之一,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看得更多耶稣所行的神蹟,但他切切的提醒我们,神蹟的意义在於印證耶稣是基督,以至我们可以因信衪而得生命——与神和好的新生命。重要的是新生命 — 在基督裏成为新造的人 — 而不是多了神蹟和异能的神秘经历。
福音书不是耶稣的传记,其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呈现「完整的历史」,乃是为让读者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福音书目的不是提供我们一些材料,作主耶稣生平的研究之用,而是让读者看到祂所说的,所教训人的,所行的和祂的医治能力的「记号」,就认出祂乃是神的儿子,并相信祂,从而得著永恒的生命。我们若把福音书当作历史和传记来读,那便大错特错了。
我们不能像历史家寻求资料那样地读福音书,而应该从福音书裏面寻见神。耶稣从天上来到人间,只不过留下百来句话,记在四福音书裏。但是耶稣的生活、言语、工作,是极其丰富的,祂每时每刻的言行,都代表圣父、圣子、圣灵,有极深奥的意义,使人瞥见亘古与来世的事,其中的意义、价值与关係是无穷无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