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叙加城的人邀请主在他们那裏住,主就在那裏住了两天。先是「那城裏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了信耶稣,因为那妇人作见證」(39节)。主在他们中间「住了两天」以後,「因耶稣的话,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对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41-42节)。除了提到耶稣「住」了两天,约翰福音没有详细交代耶稣有没有开展别的工作。但根据撒玛利亚人的话,可知他们是因为「听见」而相信耶稣是「救世主」。
这一小段看似平凡的结语,内中实在充满了「审判」和「恩典」。对比先前耶稣在耶路撒冷「行了神蹟」,有许多人就信了耶稣的名,但耶稣却不信任他们 (约翰福音2:23-25)。反观犹太人所鄙视的撒玛利亚人,耶稣并未「行神蹟」,他们竟单单因为「听见」就信靠耶稣!此外,即使是耶稣早期的门徒,也只能认知耶稣是「以色列人的王」(约1: 49),但被犹太人所轻视的撒玛利亚人却仅仅因为「听见」,就知道这是「救世主」。种种的对比,虽未在经文中明示,但细心观察,却处处可见作者记录这些事件的用心。
这段经文提及两种「相信」,第一种是因「别人的见證」而信的,这是间接的、客观的。另一种是「亲自遇见主自己」而建立起的信心,这是主观的、直接的,是从亲身的经历中得著的。在我们接触主的过程中,常常是从客观进入主观,从知识进入经历,但是不管怎样,这些事是清楚的摆明,主耶稣并不是一个高不可攀的传奇人物,而是神所立的基督,是神的儿子。祂是可以让人去经历的。祂是「道」,但不是虚渺的东西;祂是「光」,但不是捉摸不到的概念;祂是「生命」,但不是玄妙的名词。祂实实在在可以给人遇见,给人经历,叫人在经历了祂以後,不能不承认说,「这真是救世主」(42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