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昨天我们看到,彼得在圣灵的感动下说出了耶稣的真正身份——弥赛亚,永生神的儿子。但实际上,彼得对”弥赛亚”的了解跟一般犹太人是大同小异:他们认为弥赛亚是神所差派来的君王,要插手在犹太人的历史,把他们从外邦人的压迫底下释放,建立一个属於犹太人的弥赛亚国度。今天的经文裏,耶稣却说出一个令他们无法置信的弥赛亚的真相:「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叁日复活。」(21节) 彼得立刻在这句话上跌了交 (22节),受到了耶稣的责备 (23节),因为他不能理解耶稣使命的实质。看到这里,我们就明白为什麽耶稣虽肯定彼得的对祂身份的回答 (参昨日经文),却又嘱附他们「不可对人说」(20节) 的原因了。连门徒对祂所负的使命都理解得如此片面浮浅,又何况那些群众呢?
大致来说,耶稣的传道生涯可分叁个阶段:
【1】第一年是一个安静年:耶稣走动在耶路撒冷与加利利之间,这是在祂受洗、在旷野受试探之後的期间。只有约翰福音的头四章记录耶稣安静的一年裏的事情;
【2】此後是两个忙碌年:祂的名声被大大地传开。祂的事工多半集中在加利利及北边外邦人地区。马太马可路加叁本福音将这两年的耶稣事蹟记载得非常详尽;
【3】最後六个月:祂仍然忙碌,并朝耶路撒冷而行,一路上笼罩著十字架的气氛。由此开始,耶稣的工作都是更多为著门徒们做的,为要预备他们接受祂的十字架。
现在时候已快到了,十字架的影子已经开始笼罩著他们。从这「受苦任务」宣告的开始,是耶稣传道生涯的一个「分水岭」。以前耶稣向人讲祂受害的事,都是用隐喻的方式,比如:叁天拆毁重建圣殿(约翰福音2:19)、人子被举起来(约翰福音3:14)、人子三日在地裏(马太福音12:40)、吃祂肉喝祂血(约翰福音6:54)等等。但现在「耶稣明明地说这话」(可八32),从此以後,耶稣不再隐喻,而是明讲祂如何受害;而在此之前,耶稣从未如此明白的告诉门徒这件事。
耶稣警告祂的门徒,若要跟随祂,要付的代价是高的。耶稣不强迫任何人去跟随祂,但条件是祂定的:「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24节) 作耶稣的门徒要经过深思熟虑,而後下定坚定不移的决心。「背起十字架」不只是个形象生动的比喻,从此以後,它成了随时可能发生的痛苦现实。
耶稣的第一个要求是「捨己」:捨己即向自己的旧我说”不”。因为”老我”是以”自己”为中心的,也喜欢犯罪,而且凡事贪图安逸。主耶稣要求的捨己,就是要我们全心全意为祂而活,无论面对什麽苦难,都走「顺服神」的道路。耶稣的第二个要求是「背起他的十字架」:很多人误解十字架的真义,以为凡是不如意的事就是十字架。其实十字架是指为主的缘故,所遭遇到的痛苦、失败、患难、羞辱等等。简单的来说,就是为了持守见證信仰而愿意付出代价,被人讥笑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信念与态度。「十字架」在人眼中是难处,但在主耶稣来说,却是藉著难处来拆毁我们的老我,然後再把祂生命的成分加进来。人的老我被拆毁越多,主耶稣的成分在人身上就加增越多。
耶稣就是生命之主 (约翰福音1:3-4,1/3灵修),所以祂说:「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5节) 原来「捨己」、「背十字架」的目的,就是要在主耶稣基督裏得到真正的「生命」。故此,一个为主的缘故,甘愿放下生命的人,他必定在主裏得到真正的生命;但相反的,一个自以为能救自己的人,却终必失去他的生命。这并不是说跟随耶稣一定会有生命危险,而是一个「心志」的问题——我看重主耶稣比什麽都宝贵,甚至比我的生命更宝贵!『救则丧,丧则得;赚则赔,赔则得』,明白天国的得失赚赔之道,知所先後,才不致遗恨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