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灵修之旅-第349天

经文:

每逢这节期,巡抚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众人却一齐喊着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无奈他们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做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

路加福音 23:17-25

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彼拉多并不想判耶稣有罪。他的良心告诉他,判耶稣有罪是有违公义的事。他曾经不下四次的尝试避免宣判耶稣的死刑,但可惜的是,他最後还是屈服了。让我们来思考彼拉多所作的这几次嚐试。故事的开头很有意义,当耶稣被希律送回来之後,「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长,『并百姓』」(13节,参昨日经文)。早先并不是这样,那次聚集的都是与祭司长、长老、文士和公会的人 (参马可福音15:1)。现在彼拉多不仅传他们,他也传来『百姓』。为什麽?他可能想要藉著众人来释放耶稣,犹太人领袖们因嫉妒耶稣 (马太福音27:18),所以欲置耶稣於死地,但百姓总该理性一点了吧?因此彼拉多再吩咐犹太人自行调处这事 (约翰福音19:6-7),并尝试把这案子转交希律不果之後 (昨日经文),他召集百姓,尝试说服他们接纳耶稣为逾越节特赦的罪犯 (马可福音15:6),甚至又提出一种妥协,声明他会把耶稣先加以鞭打才释放 (22节)。

百姓是理性的吗?「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马太福音27:15),彼拉多向来「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但这一次他没有让他们自由选择,他只限他们在两个人中间选一个:「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马太福音27:17)。彼拉多表示今年不同,我只给你们(犹太人群众)两个囚犯去选择,你们可以选巴拉巴,也可以选耶稣。他以为他们会毫不考虑地选耶稣,因为这巴拉巴是「在城裏作乱杀人」(19节) 而被捕的,犹太人却没有控告耶稣杀人。

然而彼拉多的盘算落空了,他原想使用群众来释放耶稣,但群众是善变的,耶稣进圣城时,他们欢迎祂,以为祂来为他们开创「大卫的国」(马可福音11:10,参10/1灵修);但当耶稣被捕後,他们看见耶稣那裏像一个君王的样子?他们的愿望破灭了,就由拥戴变为憎恶。既然耶稣不能为他们开创国度,他们转而选择巴拉巴——一个革命分子和杀人犯,曾参与对抗罗马政府的革命。

讽刺的是,巴拉巴所犯的罪正是耶稣被犹太人控告的罪 (5节,参昨日经文)!接著呢?「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23节)。约翰福音记载,在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之後,他还继续尝试释放耶稣,但「犹太人喊著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约翰福音19:12)。多少世纪以来,我们还能听到那一群因仇恨而失去理智,蛮横残忍的人所发出的呼喊。他们叫嚣著要流耶稣的血,於是彼拉多就将拿撒勒人耶稣交给他们。只因为一群半疯狂的人所发的怒吼,他就屈服於他们的声音之下。

彼拉多受犹太人的辖制而屈服,导因於任内发生的叁件重大不名誉的事:(1) 他首次巡视耶路撒冷的时候,他的部队不顾犹太人的禁忌,高举著有皇帝的雕像的军旗,进入圣城,由於犹太人不顾生死的顽抗,彼拉多终於妥协;(2) 他想动用圣殿裏的奉献,兴建新水道,还用武力压制暴动的犹太人;(3) 他在希律王的旧宫裏,安放了许多刻有皇帝提庇留(Tiberius)名字的盾牌,犹太人把它们当作是外邦的神明,要彼拉多拆除,但他拒绝,最後犹太人向皇帝投诉,彼拉多被迫拿下它们,颜面全失。换句话说,彼拉多的政绩记录非常不好。历史资料显示,犹太人若是向罗马政府上告他轻忽犹太人的传统,引起骚动,他就会丢官。犹太人就是抓住他的这个弱点,迫使他就範。

彼拉多在那一天一直听到两个声音,一个是犹太人的呼喊:「钉他十字架!」;另外一个就是他的良心所发出的声音,这声音一整天都在对他说:你要择善而行,不管罗马政府是否将你革职,你都应该选择对的事。他也许存心想要作对的事,一整天在他的良知和利益之间挣扎。但是,「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彼拉多这纔照他们所求的定案,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裏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23-25节)。在有罪的人心中,『良知』在『利益』面前终究是一文不值!彼拉多已经下了判决,但我们千万不要忘了这个故事裏的警告,不要以为『罪』是中性的,什麽时候想要抽身,都可以由自己作主。

於是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马太福音27:26;马可福音15;15;约翰福音19:1)。这一句话是何等的平常,然而其中的苦难是何等的大!罗马的鞭打是一种可怕的酷刑,常在钉十字架以前执行。被鞭打者赤裸著背,俯绑在木头上,背部弯下以便有充份的部位暴露於皮鞭之下。罗马人用的是一条长条的皮鞭,末端绑了多条的皮带,带末繫著尖骨与小铅球。罗马兵丁以皮带鞭人,几数鞭即足使受鞭者血肉纷飞。那些尖骨与小铅球打在身上,首先造成皮肤深层大块的瘀血﹔後来再打就使打到的地方破绽了。最後背上的皮肤好像被撕裂般,变成一长条一长条掛在底下模模糊糊、烂烂一片的肌肉脂肪和鲜血中。鞭打一直进行到负责监督的百夫长判断犯人已经差不多会死的时候才停止。

残忍的罗马兵丁肯顾惜我们的救主麽?不!他们待他像一切的罪人一样。每当思想及此,神的话彷彿提醒我们:「哪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5-6)。耶稣所受的每一鞭,是否好像抽在你的心上,那麽深刻,难以忘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