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犹太人凭外表去认识耶稣,他们就没有接受到心灵裏的光照,因此他们没有办法明白「永生」和「复活」的事,更不能明白耶稣就是父神所差到地上来的神的儿子。他们「私下议论他,说,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吗?他的父母我们岂不认得吗?他如今怎麽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呢?」(42节) 这是他们问的第四个问题,他们不能明白一个出身於贫苦家庭的木匠怎能够做神特别的使者?这是非常自然的事,在同样情况下,你我都很可能说同样的话。犹太人的问题是出於他们的无知,但问题是, 他们也安於这种无知,而不想去追究祂所说的话。他们看见了神蹟,但他们没有看见神蹟後面的「记号」,未曾领会其意义。为了把他们的心思引向属灵的境地,耶稣对他们详细解说,但他们仍无所看见。
耶稣的回答指出他们所以不能明白祂的原因:「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裏来的」(44节上) .耶稣在这裏以不同的话,向著那些百姓说出祂头一年对尼哥底母所说完全一样意思的话(参约翰福音3:1-14)。尼哥底母曾说,我”知道”你是从神那裏来作师傅的,而耶稣实际上却对他说:「除非你重生,你不能”知道”任何关於神的事。你不能看见,也不能进入神所管理的範围,就是神的国。」同样的,耶稣对这些群众说:你们之所以不能明白,是由於你们不是我父所吸引的人,你们若只看出身外表,就不能认识我是谁。虽然如此,但神还是给机会让你们去遇见祂。
神给了什麽机会呢?耶稣接著说:「在先知书上写著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45节上) 耶稣的意思是说,犹太人不能用”父没有吸引我们”作藉口,因为神正在吸引你们,这已写在600多年前的以赛亚书54:13上了:「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但耶稣又说:「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裏来。」(45节下) 请注意这两件事:「神的吸引」,以及「人的学习」。意思就是说,光听见了还不够,必须照所听见的去学习,这样才能遇见主。他们瞎眼的真正原因,乃是由於他们并没有在「学习」,他们对於神的吸引没有反应;并且除非他们这样作,他们不会明白甚麽,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接下来,耶稣用一个很强烈的比喻来解释「我是生命的粮」的意义:「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51节) 这话更让犹太人摸不著头脑了。所以他们问了第五个问题:「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52节) 因为旧约律法把动物分成洁净与不洁净的,也严禁以人去献祭,因此把人的肉拿来作食物是绝对不能行的;血也是不能吃的 (参申命记12:23),血只为献祭赎罪用,不管是甚麽理由,都不能吃血。犹太人拘泥在律法的「字句」,不领会律法的「精意」,所以在吃主的肉和喝主的血这些话上转不过来。这段经文本来是要按”灵意”(属灵意义)来解释的,犹太人现在要按”字义”来解释,结果反而成为他们接受基督的拦阻,也證实了耶稣对他们没有好好学习圣经的责备。
耶稣的比喻是基於旧约律法裏面「献祭」的定规:献祭的人承认自己在神面前是有罪该死的,藉著献祭牲去代替他的死,而使献祭的人得以继续活。献祭的条例是神向人启示的「救赎」真理,也是一个「预表」,这个预表就应验在神的儿子身上,因为祂是「神的羔羊」。神的定意是要祂的儿子如祭牲一样,流血捨命去为人赎罪,所以主耶稣必须给钉死在十字架上,成就神给人的救赎。在十字架的救赎裏,人在神面前一切的罪恶都被赦免,神不再追讨人的罪,也不再定人为有罪,人就可以永远的活著。主所说的吃喝祂原是根据「律法的精意」来说的,要叫人领会「十字架」的救赎。我们必须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意即相信祂死在十字架上,身体是为你而牺牲的),才能得永生,不然就会死 (灵魂的永远沉沦)。
我们地上的人在这个星球流浪,就好像古时候以色列人在沙漠旷野裏流浪一样。当年神从天上赐下吗哪餵养以色列民,但「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49节)。今天,神赐下耶稣,「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著,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58节) 耶稣是真正维持生命所需的粮食,这个意思是我们必须每天藉著祷告和研读圣经,与神相交;把耶稣放在我们的生命里面,并让耶稣的生命进到我们的生命及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