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灵修之旅-第264天

经文:

耶稣说完了这些话,就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旦河外。有许多人跟着他,他就在那里把他们的病人治好了。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

马太福音 19: 1-12

耶稣从撒玛利亚和加利利往回走,继续祂往耶路撒冷的路程。「约旦河外」指河东岸的比利亚地,耶稣此行回程应是取道犹太人来往犹太和加利利二地常走的道路。从今天的经文 (马太福音19章) 开始,是耶稣受难前的行传。我们看到,一到了这个地方,祂马上面对法利赛人充满敌意且挑釁的问题,他们不断挖陷阱,要耶稣跳下去。第一个就是有关「休妻」的话题。

法利赛人这样问耶稣是有理由的。当时犹太拉比中有两个学派:一个叫煞买 (Shammai) 学派,他们对婚姻问题持非常严格的观点,认为除非妻子犯了私通和奸淫的罪,就算她是作恶如列王记裏亚哈王的妻子耶洗别 (参列王记上21章),作丈夫的也不能把她休了。另一个派别是希列 (Hillel) 学派,他们则认为只要妻子做了任何一件丈夫所不喜悦的事,如烧焦了饭,丈夫就可以写一纸休书,把她赶出家门。当时女人唯一的保障是,丈夫必须把嫁妆归还。这两派的兴起 (约主前六十至主後二十年),是由於他们对申命记24:1-4中摩西所说的「不合理」和「不喜悦」有不同的诠释。法利赛人故意拿这个争论性的问题刁难耶稣,除了神学动机之外,其实还有一个更可恶的政治动机:当时耶稣在希律安提帕王的境内 (他管辖比利亚地方),希律的行为不端,施洗约翰曾因谏责希律休妻一事而被杀 (马可福音6:14-29),所以在当地讲论这问题是很危险的。但耶稣仍回答人,祂也不怕王的恼怒。

法利赛人试探耶稣说:「人无论甚麽缘故都可以休妻吗?」(3节) 耶稣回答他们时,注视「婚姻」而非离婚,指出神的原意婚姻是永久不变的,祂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是多麽美丽的一句话!耶稣给婚姻下的定义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这是神设立婚姻的原意。「基督徒可以离婚吗?」这是许多人会问的问题。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只是回到神设立婚姻的目的,以真理来引人归正。婚姻的原则并不深奥,困难的是人因罪恶之故,不愿遵行神的话。

耶稣的回答并未给人抓到任何把柄,因此法利赛人不死心,继续追问说:「这样,摩西为甚麽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7-8节)。注意:摩西并没有「吩咐」,乃是「准许」。玛拉基书二章14至16节说,神恨恶休妻的事。律法上并不是「吩咐」丈夫休他那犯姦淫的妻子,妻子若悔改,丈夫也可饶恕她。正如众先知屡次所说,耶和华愿意饶恕不忠心的以色列人一样。耶稣说摩西是因为「人心刚硬」才设下这条律例。古时候,各国在婚姻的事上并不严紧,以色列人也是如此,但摩西不能一时铲除这个陋习,他所传的律例,不是要叫人愈发容易休妻,乃是减少人休妻,来改良这恶风。这些律例也是用来帮助那些婚姻中的受害者,为保障妇女而设。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中,妇女难以独立生活,根据摩西订立的律例:男人不可以单单把妻子赶走就算,必须写一封正式的休书,这个规定实在是实践公民权上迈进的大步,叫人在想到离婚时,必须叁思。神设计婚姻是永久性的,是不能拆散的。因此夫妇应该致力共同生活,而不是想尽辨法离开对方。

随後耶稣所说的话,在基督徒看来,是针对著今日许多难处与问题的解答,「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姦淫了。」(9节) 这些话非常清楚,无须再加上任何解释了。耶稣的话极严肃扎心,两人一旦结合,除了一方犯了姦淫的罪之外,没有任何原因可以破坏这个结合。但是,门徒觉得耶稣所说的实在很难遵守,因为传统的犹太人是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除非有很强的反省能力者,否则既得的权力没有人会轻易放弃。门徒们想到这样一辈子和一个自己所不喜欢的女人生活在一起,那种痛苦简直是对男人的一种羞辱,特别是在犹太人的社会里,很快会被看成是无用懦弱的男人。因此他们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耶稣回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10-12节)。这一段话是马太福音特有的,没有出现在其他福音书。耶稣对门徒特别强调一个人不结婚,是要有特别恩赐的人才能作得到。祂指出叁种能领受这话而不娶的人:(1)天阉的:指天生有残缺而不能行婚姻之道的人; (2)人阉的:指人为的因素,很可能跟奴隶、囚犯、宫廷裏的太监和宦官等身份有关,因事出无奈而不能行婚姻之道的人;(3)自阉的:指在特殊的情况下,或因有例外的职务,为天国的缘故,甘愿为了传天国的福音而不嫁娶的人 (如使徒保罗)。

总言之,儘管旧约时代要离婚很容易,神的本意并不是这样。夫妻必须由开始就定意绝不考虑离婚,在彼此委身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关係。但是对於某些人来说,独身比结婚还好。因此,在立下婚姻这毕生的承诺或决定独身之前,必须恳切祈祷,寻求神的旨意。但是,对於那些已经在婚姻上受过伤害,或是曾犯下耶稣所指出的错误的人,又该怎麽办呢?让我们特别记住这个真理:我们的主是满有慈爱怜悯,大有恩典的,不论我们以前犯了什麽样的错,只要真心悔改认罪,求祂饶恕,祂都必赦免 (约翰一书1:9)。记得到主的面前来,寻求祂的安慰和导引,在慈爱的主耶稣基督裏,我们永远有重新开始的机会。